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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委托 委托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司拍卖规则,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持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品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1、其对该拍卖品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对该拍卖品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权益),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品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除本公司与委托人约定无保留价的拍卖品外,所有拍卖品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确定。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章 拍卖标的第六条 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是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第一节 拍卖人 览场所外,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第三章 考古发掘第二十七条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拍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推动拍卖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的投资者应有良好的信誉,无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 艺术品拍卖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则制定 |